醜陋的褓姆麥克菲──誤將詆毀當幽默
每位部落客對排行都自有一套標準,有些人不喜出名,有些人不愛談錢,有些人來者不拒。至於我,我尤其偏好以「非人力」為主的排行,所以,我並不排斥部落格觀察、黑米力這類服務,即使名次未必亮眼,但它們至少都提供了一些有趣(或有用)的數據、資訊。
無論評分標準如何,這些排行榜有一項很重要的共通點──它們都是「被動的」。除非你主動參與,否則不會列入競賽;然而,昨晚竟蹦出一個大膽的主動式排行榜──BlogBlind,開發者在介紹文裡寫道:
您時常看到爛到想殺人的 Blog 嗎?您是否苦無管道來表達自己滿腔的不屑?他媽的,
點爆你的宿敵!
把所有不堪入目的字眼全塞進他的屁眼標籤裡!
我不反對 Kuso,Kuso 也可以玩得很有啟發性,如果參與者都懂得幽默感的遊戲三昧,理解人與人之間的基本尊重,BlogBlind 或許能夠玩得很有品味;但不到一天,該站似乎已經出現黑函化、惡毒化的傾向。最糟糕的是,你不能拒絕參加,你一定要接受陌生人的匿名攻訐,否則就是不夠器量。
昨晚閱讀 Yamada 的〈HUB ブロガーのすすめ〉(HUB Blogger 的建議),這是一篇教人如何成為知名部落客的文章,開頭寫道:
我家原本在鄉下。
每天約有二十人來我鄉下的家玩耍。
大家來我家玩,停留一陣子,時間到了就離開。
這就是我家。
鄉下畢竟有鄉下的好處,鄉下環境清幽,鄉下訪客單純,那些定居或搬遷至都市的人們,此刻大概是又痛又傷心吧。不過,想想,螢幕上的標籤越是惡毒,也越顯網路世界的醜陋。匿名謷醜痛快發洩之後,贅疣終究要長回自己臉上,「Nanny McPhee」恐怕又有好一陣子要忙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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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Author : ChunMin
- Date : 21 November 2007
- Categories : 呻吟
- Tags : Blog, Internet, Taiwan
- Views : 6,407 view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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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ovember 21st, 2007 at 1:44 pm
你錯了喔… 部落格觀察並不完全是主動參與, 有人被被動列上去後要求拿掉, 反而被拒絕了 :p
November 21st, 2007 at 2:22 pm
部落格觀察只要有人很雞婆的幫你加上去,就有排名了。跟blogblind其實是一樣的。
November 21st, 2007 at 2:22 pm
嗯,關於這個問題,我剛才寫信去請教部落格觀察。對方表示,可以要求刪除,應該不會有遭到拒絕的情況。ijliao 的例子會不會是因為溝通不良所產生的誤會呢?
或者是指被第三方任意申請加入?關於這一點,如果我沒有理解錯誤,目前的解決方式據說是「站主不貼貼紙、不認領,就不會有名次出現」。
November 21st, 2007 at 2:56 pm
FYI:
http://metamuse.blogspot.com/2006/11/blog-post_24.html
November 21st, 2007 at 3:04 pm
我想 ijliao 本身應該不會有問題, 只是沒有 update 最新資訊..
的確在年初的時候, 部落格觀察早已改成除非自己認領或貼貼紙, 即使第三者 “有 X 意” 的資料進去, 也不會出現名次的..
而我想 ijliao 大概也是知道去年曾有人要求刪除後, 工作人員雖然刪除後, 又被人加上去, 而當時部落格觀察沒有黑名單系統, 所以當使用者要求以後不會被人加入, 被我們回絕的這件事吧…
是這件事嗎? 還是講 “不用黑名單的回絕系統的可行性” 那件事呢?
但我常常詞不達意是真的, 所以有人在評論上寫 : “廢話”, “看不懂”, 這的確該是虛心受教的~~~
November 21st, 2007 at 3:10 pm
在寫的過程中, 看到豬小草貼出 “不用黑名單的回絕系統的可行性” 的那篇….
的確當事者提出 只要那份名單放在 “Google 大神” 的列表就不叫黑名單 的可行性, 只是這種方法, 已經在前面那一句話變的不重要了~~~
但應該不存在 ijliao 所說: “有人被被動列上去後要求拿掉, 反而被拒絕了 :p” 這件事 …. 應該是拒絕另一件事…. (見之前的留言)
November 21st, 2007 at 3:11 pm
投你一票。
我原本想寫點類似的看法,不過工作做不完‥‥。
我想,比較良性一點的玩法,是把標籤功能拿掉,至少因為它已經失去了原來的意義。不過看設計者「不堪入目的字眼全塞進‥‥」的用詞,大概也是唯恐天下不亂、或是一時以為幽默,但卻沒有想到一些負面的結果。
這個玩法很有創意,我必須同意;我甚至贊成不必「一人一票」,對某人的怨念有多深就浪費多少時間去點。不過某些標籤已經涉及人身攻擊、甚至拿人家身體缺陷之類的題目做文章,就已經失去了原來幽默的用意。
所以,把標籤功能拿掉吧,別再提供傷人的工具了。
November 21st, 2007 at 3:15 pm
抱歉害其他服務捲入本篇文章
不過,我想各位的留言也道出小妹想表達的「以非匿名方式進行指謫的重要性」,指謫不一定是惡,有時反而能讓作者進步。
誠如 Fred 大哥所言:「別再提供傷人的工具了。」
November 21st, 2007 at 10:37 pm
「小妹」?啊,到現在才知道……
November 21st, 2007 at 11:57 pm
這件事情最可恥的地方,在於大量頻寬是納稅義務人默默供養的呢。每個人捅你屁眼一次,你不能說不也就算了,還得乖乖掏一次錢!也就是說,「捅得越多、繳得越多?」只能默默祈禱 Mr.6 賺大錢,能夠繳足夠的稅金支付這些因為他而消耗的教育經費。
November 22nd, 2007 at 9:42 am
剛剛點了BlogBlind,發現該網站已經關門大吉,
應該最近被網友們痛罵一番,所以就自慚形穢地消失了吧!
恩~正向的輿論的力量還是有用的:D
November 22nd, 2007 at 5:38 pm
投你一票。
November 23rd, 2007 at 2:40 am
To 大蟑螂
老梗
To 十樓的朋友
幫你消音處理一下,大學生也算大人,有時不能全怪校方。另外,其實我覺得「匿名攻訐」或「人身攻擊」跟是否為「稅金支付」並沒有直接關係──就算是花自己的錢,傷害人終究是不好的。
我的想法是,要做一個讓大家都能感到幸福的服務或許很不容易,但至少要想想避免牽連無辜第三者的方法。否則,除了檯面上的那些標的外,最後可能連開發者都蒙受其害,那就非常之可惜了。
November 24th, 2007 at 1:30 am
BlogBlind, 非官方的想法……
扣掉所謂使用者的 "所謂" 漫罵這件事外, 基本上我是很贊成 BlogBlind 的出現, 雖然我知道有一票人是反 BlogLook, 甚至作者本身的立場本來就是以 BlogLook 作對像, 但我是很高…